你的職業是廚師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》規定,如想從事船上廚師工作,需要完成基本安全、保安意識和船上廚師及膳食輔助人員的培訓,如果是想在國際航線船舶工作,還需要參加遠洋船員英語的考試,以上培訓和考試全部通過后你可申請辦理相關的證書,就可以上船從事廚師工作了。在辦理海員證時,還需要提交以下證書或證明文件:國際航線海船《船員服務簿》《不參加航行和輪機值班的海船船員適任證書》《船上廚師培訓合格證明》。如果是在特殊種類船舶上任職,還應取得相應種類的培訓合格證。
新版《船上廚師培訓合格證明》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啟用。2023 年 7 月 1 日起,在船上工作的船上廚師應持有新版《船上廚師培訓合格證明》。持舊版《船上廚師培訓合格證明》的船員,應于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向原培訓機構換領新版培訓合格證明。原培訓機構存在注銷、撤銷、吊銷等情形的,船員可向海事管理機構指定的船員培訓機構換領。
來自:船員職業常識百問百答(2022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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